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庞中英教授受邀参加“中国与全球治理”系列圆桌论坛之七——蓝色全球治理:全球海洋治理与中国作用
发布人:鲍泽峰  发布时间:2020-01-03   浏览次数:206


1210日,“中国与全球治理”系列圆桌论坛之七——蓝色全球治理:全球海洋治理与中国作用在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举行,全球治理研究所所长张海冰主持论坛。论坛邀请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庞中英教授围绕“蓝色全球治理:全球海洋治理与中国作用”作主旨发言,全球治理研究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赵隆作点评,全球治理研究所、海洋与极地研究中心和其他部门相关研究人员参加讨论。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庞中英教授发言

主旨发言:

全球海洋治理是全球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引起关注和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全球海洋治理的根本大法。全球海洋治理在最近几年的最新发展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治理(UNFCCC)日益与海洋问题(海洋气候变化)联系起来;在《联合国可持续发展2030议程》确定的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第14项是关于海洋可持续发展的,联合国为此召开了第一届海洋大会(2017);联合国主导的对全球生物多样性损失的治理,涉及海洋生物多样性问题;而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的国家管辖海域之外(公海)的生物多样性的谈判进程(BBNJ)则是目前全球海洋治理的焦点。

我们都知道“蓝色经济”(blue economy),即具有可持续性的海洋经济。“蓝色经济”是海洋经济发展的根本方向或者中心目标。目前,国内和国际上都在聚焦“蓝色经济”的发展。在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下,我国海洋经济的发展正在向“蓝色经济”转型。我借用“蓝色经济”中的“蓝色”,把全球海洋治理叫做“蓝色全球治理”,非常愿意在今天这个重要论坛上首倡“蓝色全球治理”(Blue Global Governance)。“蓝色”意味着全球海洋治理要达成的目标是尽最大可能减少人类活动对攸关人类存续的星球的最主要的构成部分的海洋的伤害,确保利用海洋资源的和平性、可持续性。

海洋的本性是全球的。海洋领域存在的全球问题或者全球挑战也是巨大的。国际合作解决海洋问题,即全球海洋治理是必须的和紧迫的。但是,如同其他领域的全球治理,全球海洋治理的巨大需求和全球治理的有效供给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缺口”或者“赤字”。

关于治理“公域悲剧”,我们知道,社会科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尤其是是制度主义,已经发展出一整套理论。公海存在的问题可用“公域悲剧”来理解。全球海洋治理就是解决全球海洋问题。全球海洋制度最为重要。接下来的全球海洋治理实践,也可能为全球治理领域的社会科学突破提供重要经验。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海洋制度一直在发生大的演化,其最大的革命性的进展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推动形成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019年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25周年。国际上有一些重要的学术研讨纪念《公约》生效25周年。

全球海洋治理就是基于国际海洋规则、国际海洋规范和国际海洋制度的对全球海洋问题的集体行动。

2019423日,习近平主席在青岛会见了应邀出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成立70周年的多国海军代表团团长,代表中国政府和军队向出席活动的各国海军官兵表示热烈欢迎。在这次会见中,习近平主席第一次指出,“我们人类居住的这个蓝色星球被海洋连结成了命运共同体”。国内目前在热烈研讨如何“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我也受邀参加了多个有关“海洋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研讨会。

我主张从全球海洋治理的角度理解“海洋命运共同体”。也主张把“海洋命运共同体”构建为新的国际规范。把“海洋命运共同体”打造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未来的海洋领域国际规范,并非易事,而是需要做深入的社会科学(包括国际关系)研究。这里,国际关系理论的建构主义对我们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国际规范具有重要价值。

中国的“海洋强国”已经引起了世界上其他海洋国家的各种强烈反应。这就提出了在海洋领域中国与世界其他海洋国家之间的和平发展的大课题。我认为,“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发出的可以叫做新型的海洋国际规范的信号。接下来,中国需要与中国周边的海洋国家,除了继续通过外交途径管控、谈判解决海洋领域的权益争端,还要本着“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原则或者规范,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寻求有效的国际合作。

中国是世界海洋大国,应该在全球海洋治理中发挥一种中心性的作用,包括维护海洋领域的多边体制。不仅如此,中国能做的一件大事是提议成立世界海洋组织(World Ocean Organization - WOO),并可以为世界海洋组织提供办公场所。世界海洋组织总部可以设立在中国上海、青岛、深圳等某一个中国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如同其他科技领域,海洋科技与全球海洋治理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海洋科技是双刃剑,在提高我们人类利用海洋的能力的同时,也带来新的海洋问题。


来源: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