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和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度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人:鲍泽峰  发布时间:2019-11-25   浏览次数:1010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年度工作安排,为共同推动海洋发展领域研究,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和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019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与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公开招标的2019年科研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基金项目。

二、各类项目资助强度分别为:重点项目1020万、基金项目5万。

三、项目申报所需经费额度应严格按照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并参考有关规定客观提出,以增强研究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经费开支科目按照研究会科研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列。

四、各类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以综合研究报告、对策建议报告、专著和论文为主;基金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以综合研究报告、对策建议报告和论文为主。成果要求参见申报书“预期研究成果”栏目下方说明。

五、项目选题

(一)重点项目申报者应按照“2019年度公开招标重点项目目录”(附件1)中的题目和研究要点撰写申报书。

(二)基金项目申报者参照“2019年度公开招标重点项目目录”(附件1)中的研究内容自行确定研究题目。

六、申请项目的人员条件

1.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不能从事实质性组织指导或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2.本年度重点项目申请者以研究会理事和中心研究员为主。

3.基金项目申请者原则上需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不是研究会理事、中心研究员,应由一位研究会理事或中心研究员推荐。

4.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作为项目参加者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主持在研项目的人员原则不能申报今年的项目。

5.根据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关于报送项目对策建议报告的通知(中海研函20173〕号)的要求,20142017年度立项并已结题的项目,如未按时提交对策建议报告,原则上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

6.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海大文科字【20173号)中第五条规定,承担省部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延期一年未结项的文科教师不得申报该项目。

七、已承担其他部门和单位的相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一经查实将取消研究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八、申报程序

(一)《重点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和《重点项目申报书》(附件3),于2019121517:00前发送至邮箱:baozefeng@ouc.edu.cn。海洋发展研究院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于2019121817:00前将《重点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提交至海洋发展研究院办公室(行知楼423室),并将申报书最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aozefeng@ouc.edu.cn

2.非研究会理事申报重点项目时还应同时提交《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附件4)纸质版1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aozefeng@ouc.edu.cn

(二)《基金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2)和《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5),于20191210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baozefeng@ouc.edu.cn。海洋发展研究院审核通过后,申报人于2019121817:00前将《基金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A4 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提交至海洋发展研究院办公室(行知楼423室),并将申报书最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aozefeng@ouc.edu.cn

九、合同签署

研究会与中心共同组织专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评审,批准立项的,由研究会与项目负责人签署项目合同。

十、联系方式

海洋发展研究院联系人: 鲍泽峰    66783727

文  科  处  联 系 人: 徐晓琨    66786102

  

附件1   2019年度公开招标重点项目目录.docx

附件2   项目申报信息表.doc

附件3   重点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   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doc

附件5   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海洋发展研究院

 文科处    

201911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