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洋发展研究院各研究团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鲍泽峰  发布时间:2019-04-22   浏览次数:470


各研究团队: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团队管理办法》(海大文内【20191号)《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双聘”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海洋发展研究院(以下简称“海发院”)各研究团队自2019年起须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沙龙”,以及定期提交咨询报告。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

各研究团队每年应至少举办 1次“学术研讨会”和 2学术沙龙2019年度的《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团队学术活动计划表》(附件1)电子版须于4221200前发至邮箱baozefeng@ouc.edu.cn

各研究团队需在活动举办前两周提交《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团队学术活动申报表》(附件2),学术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交新闻稿、活动照片和《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团队学术活动总结表》(附件3)。海发院将为每次“学术研讨会”提供2万元经费支持,各研究团队需在学术研讨会结束一周内联系海发院办理财务报销相关手续。

二、咨询报告

各研究团队每两个月须至少提交1篇有质量保证的咨询报告(兼顾国家和地方),字数不少于2500字。经海发院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对超额上报咨询报告的团队,通过追加团队建设经费的形式给予一定奖励,被政府部门批示或采纳的咨询报告参照《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成果奖励标准》(附件4)给予个人奖励。

三、未尽事宜,请与海发院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鲍泽峰   66783727  

邮箱:baozefeng@ouc.edu.cn                                         


 海洋发展研究院

                                       2019416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团队学术活动计划表.xlsx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团队学术活动申报表.docx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团队学术活动总结表.doc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成果奖励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