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治理青岛论坛(第四期)》会议简讯
发布人:鲍泽峰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次数:130


2021年10月22日下午,海洋治理青岛论坛(第四期)视频线上会议成功举办。本次会议主题为“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放所涉法律问题研究”,来自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张晏瑲教授、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郭冉教授以及宁波大学东海研究院郝会娟研究员分别作了专题报告。会议由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海洋安全研究所和中国海洋大学中澳海岸带管理研究中心联合主办。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海洋安全研究所、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宋宁而副教授主持了本次会议,来自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宁波大学、青岛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广大师生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张晏瑲教授的报告围绕应对日本海底管道排放核污染水的对策与建议展开,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日本核污水排海的背景、不利影响、具体的建议。张教授回顾了日本宣布排放核污染水决定后的一系列做法,认为日本有将核污染水的排放行为“正当化”、“合法化”和铤而走险的倾向与趋势。张教授认为日本将核污染水排放到海洋,并无先例,存在极大的隐患,将对我国产生多方面不利影响和损害,鉴此应从宣传、外交、技术和法律等八个层面积极应对,坚决反对和阻止日本排污。



   郭冉教授的报告主题为“从福岛核废水排海事件看国际法的现实障碍与未来走向”。郭教授认为日本福岛核废水排海决策及未来排海行为涉嫌违反国际法,并分析了国际法无力阻止日本核废水排海所反映的国际法实施面临的现实障碍以及未来发展走向,最后,郭教授提出了中国在日本核废水排海事件中可以采取的行动,郭冉教授强调中国应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基础上以国际原子能机构为主要平台帮助日本进行核安全能力建设。



郝会娟研究员以“应对日本核污水排放的司法救济途径与中韩合作方向分析”为主题作了报告。郝会娟研究员认为日本核污水排入大海,作为邻国的中国和韩国,在核污水损害方面或将首当其冲,应该思考现有的国际司法机制能否作为有效工具,遏制并惩治日本政府不负责任的决定及后续行动。对此,郝会娟研究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以探究应对日本核污水排放的最佳司法救济途径,并分析了中韩两国在此问题上的合作方向。



   报告结束后,与会师生和三位专题报告者展开了积极互动。最后,海洋发展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中澳海岸带管理研究中心主任金永明教授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发言,并感谢大家参加会议,海洋治理青岛论坛(第四期)圆满落幕。